第五期

編者的話

不經不覺,如水雜誌成立已經一年。如水仝人在此感激讀者們在過去一年的支持和包容。 過去一年,香港不只繼續受疫情影響,港共政權亦無間斷地打壓公民社會,志在徹底將其清除。在數月間,超過 50 個公民團體在面對龐大壓力下宣告解散。 公民社會作為個體在政府及市場之外的空間,一直是推動社會進步的一個關鍵元素。如水本期將會圍繞著正被肢解的本地公民社會並探討不同發展的可能性。我們先從公民社會中的個體出發,從他們自身的經歷及思考去理解個體在公共空間中行動的目的及哲學。

夾縫中覓光

要發掘「 真相 」,除了要有「 活著的勇氣 」堅持不懈去探尋之外,我們或應「 效法 」中共⸻ 要有「韜光養晦的勇氣 」。

香港人食香港蘿蔔糕

阿邦:「 我們不能控制大環境,只能專注當下,做好自己,就好像農夫種植一樣,不求控制大自然環境變化,但求專注翻土、施肥和灌溉,照顧好種子當下的成長,盡力就無悔」。

囚籠裡的娛樂

有你,我才會存在,在世上無數個無止境地艱難的地方生存,看見他者的臉孔,才可理解我們本來就是一個整體。不僅僅是娛樂,所有發生在香港的流行文化現象,讓你看得到他人之顏,更重要的是讓你知道還有人存在於此地。

在牆外留下來的我們

自我正是以突破壓迫的姿態去定義,而「 香港」的存在——如果她仍然存在——就是由一個個仍未受威權同化的自我所組成。那個你想見到的香港,並不存在於任何政治人物、抗爭領袖、任何投射對象身上,而是活在每一個認同這個共同體的人的生命當中,是我們每個人的一部份。即使因隔阻而無法感應到共同體是否仍然存在,即使眼見她已破碎成無數相互拉扯的平行現實,要重新找到她,其實,只需反照自身便可。

法庭內無聲的吶喊

公開的聆訊 (Open Court) 是法治非常重要的一環,羅弼時 1987 年在高等法院頒下判詞:「 法院以至法官不僅要受在席公眾監察,同時亦要受傳媒監督,因為整個社會的知情權可對法院及法官構成規範……受關注的案件及法律程序,更不應限制傳媒報道,否則只會令外界質疑當中是否已偏離一般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