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牆外留下來的我們

政權透過司法系統築起的恐懼管治最根本的目的從來只有一個,就是改變「 香港」之所以為「 香港」的一切意涵,徹底否定「 香港」的存在。而我們每一個行動與選擇,都在抵抗與反擊政權對「香港」的強行扭曲,重新定義「香港」之所以為香港的本質。

—— 何桂藍

香港政府怕活躍的公民社會,怕有生機的公共空間,亦因此懼怕受審與在囚的抗爭者的聲音。當大量的抗爭者與社運領袖陷於長期審訊以及囹圄之中,政權面臨的問題是,如何防止他們把審訊與坐牢轉化為政治抗爭力量?無奈的是,正如鄺頌晴在本期《 如水》的文章所指,政權似乎比香港大眾更早意識到這個問題,並因用 87A 及 9P 等各種法律條例意圖收窄抗爭者發聲的空間並阻止牆內的聲音傳出牆外。當然,留在牆外的我們從來都是關心牆內的手足的:旁聽、追車、寫信、籌募物資等等,都一直有有心的手足在做。然而,我們或許一直未能理解牆內的聲音的政治能量,而當我們覺醒之時,才發現政權早已建出一道高牆在我們之間。但也許為時未晚。在囚者與囚外人士的資訊尚算流通,而本地港人仍可與海外港人合作,記錄並傳播法庭審訊內容。但若要讓一切成為可能,我們必需先認清受審與被囚者的聲音為何重要。

若說到左右一國命運的政治審訊,則莫過於在 1964 年把曼德拉以及一眾非國大 (ANC) 領導人判以無期徒刑的里沃尼亞審判 (Rivonia Trial)。而在這場歷時一年的審訊中,最具標誌性的則是曼德拉在被各船塢上長達三小時的自我辯護發言。在那三小時中,曼德拉捍衛了非國大的政治綱領,申述了他們整場政治運動的正當性,鋪陳出南非的民主前路,並作出這段結語:

我一生致力於非洲人民的這場鬥爭。我反對白人統治,也反對黑人統治。我懷有一個民主和自由的社會的理想,在這個社會中,所有人將和諧地生活在一起,並享有平等的機會。這是我希望為之生存和實現的理想。但是,如果需要的話,那是我準備為之犧牲的理想。 (But if needs be, it is an ideal for which I am prepared to die.)

隨著曼德拉被判入獄,其他非國大的領袖亦均被收監或流亡,在 60 年代南非政治運動的確一度沉寂。然而,整場審判備受國際社會關注。在審判後國際奧委會與 FIFA 等均取消了南非的會員資格,而西方各國亦採取了大大小小的制裁行動。國內抗爭的烽火在 70 年代再度燃起,曼德拉亦於 90 年出獄。南非終於 1994 年迎來第一場民主選舉,而曼德拉在 1964 年的自辯,可說是這條民主路的奠基石。

若然曼德拉的發言是當代最有份量的自辯演講,當代最有份量的獄中書信莫過於馬丁路德金在伯明翰獄中寄出的信。在 1963 年,馬丁路德金因在伯明翰抗議種族隔離政策而被捕入獄。當時外部有不少人對其公民不服從運動作出了不少質疑,而運動內部既有人想放棄,亦有人想把運動升級為暴力抗爭。馬丁路德金從獄中寫信回應了種種質問,並重申且捍衛非暴力抗爭與公民抗命的原則。信的開首即包含了最廣為香港抗爭者所引用的一段:

Injustice anywhere is a threat to justice everywhere. We are caught in an inescapable network of mutuality, tied in a single garment of destiny. Whatever affects one directly affects all indirectly.

馬丁路德金的這封信造就的不僅是當時的平權運動。這封信成為了每一個想進行非暴力公民抗命的人必讀的書信,影響力可謂超越時空。曼德拉的自辯之所以有份量,是因為那是一段押上自己性命為賭注的講話。馬丁路德金的書信之所以有渲染力,是因為他正正在為對抗不公義而付上其代價。但同樣重要的是,正因曼德拉的發言被推上了國際舞台,亦正因馬丁路德金的信被抗爭者廣泛並仔細閱讀,他們的聲音才有如此大的影響力。

美國隊長 2.0 馬俊文在被判刑之際,決定使用其求情信表明他堅定的志向並呼喚香港人不要放棄。在我看來,這段文字的重量不比曼德拉的文字來得輕:

在囚期間,我亦見盡許多香港人灰心喪志,或回歸現實,或移民海外。或許,我們都是太功利之人,以為不用付出高昂代價,就能換來無價的民主公義。還好,我仍看見尚有不少人心懷抱負,願意為這片土地拋頭顱,灑熱血。擁抱時代的呼聲,如像黑夜中點燃了一顆亮光,在這處引領陌路人,讓我感到希望,讓我不再孤單……法官閣下,對於我過去的所作所為,我不感羞恥,毫無悔意。我亦承諾,在追求民主公義的道路上,我唔會有半點懦弱。今後,我會盡我所能,用盡畢生精力,為著自己心中所信之夢想而進發,願榮光歸香港。

我們要問的問題,不是他們的文字與聲音有多大的價值,而是我們在牆外的人有多認真看待他們的聲音。當然,不是每場自辯都能扭轉國家的命運,也不是每一封書信都能改變運動的走向。若果我們把牆內手足的聲音當作遊說或其他政治手段的工具,那我會說這是焦點錯配了。也許牆內的聲音的真正本質與重要性,只有在這份自由被完全剝奪之下,才能以最純粹的姿態呈現出來。位於美國境外的關塔那摩灣 (Guantánamo Bay) 拘押中心,一度以無視被囚者權利而惡名昭彰。被囚者大多根本沒有獲得審訊的機會,亦被斷絕一切與外界的來往。一些被囚者在絕望之下開始寫起詩來,不過這些詩卻大多被美國政府視為威脅國家安全而銷毀。其中極少數的詩由義務律師帶了出來,並收錄在《 Poems from Guantánamo: the Detainees Speak 》一書中。Jumah al Dossari 曾被扣押在關塔那摩灣五年之久,並於其間曾嘗試自殺十三次之多。他在獄中寫下的其中一首詩,名為〈 Death Poem 〉:

Take my blood.

Take my death shroud and

The remnants of my body.

Take photographs of my corpse at the grave, lonely.

Send them to the world,

To the judges and

To the people of conscience,

Send them to the principled men and the fair-minded.

And let them bear the guilty burden, before the world,

Of this innocent soul.

Let them bear the burden, before their children and before history,

Of this wasted, sinless soul,

Of this soul which has suffered at the hands of the “protectors of peace ”.

對與外界斷絕聯繫、失去生存盼望的 Dossari 而言,到底寫這樣一首詩有什麼意義?他應該沒想到這首詩能傳出囚牢之外,大概也沒思考過什麼政治盤算。但即使如此,死亡之於 Dossari 也不僅僅是解脫而已。Dossari 更希望的是通過他的死去審判這個不公的世界,以他的屍體作為媒介,讓外界的人受到良心的責備。這份心情背後的不單是憤恨,更是渴望與其他人連繫,讓其他人聽到他的聲音。

關塔那摩灣的詩章或許沒法像曼德拉的自辯一樣扭轉任何群體的命運,也沒法像馬丁路德金的書信一樣延續或啟發任何的運動。大部分的詩章甚至在流傳出來之先就被銷毀了。但正因如此,我們才能在這些詩句之中看到在囚者純粹想與他人連繫的心情。這份心情毫無政治盤算,亦早已超出工具理性的框架。他們單純想向這個世界呼喊:他們要宣告自己的無罪,要審判虐待他們的政權,要讓其他人感到良心的愧疚。我們到底應該如何理解這份心情?

漢娜・鄂蘭 (Hannah Arendt) 在其《 人的條件》(The Human Condition)以一整章的篇幅解釋行動 (action) 與發聲 (speech) 為什麼是我們作為人不可或缺的條件。根據鄂蘭,人之所以為人,在於每一個人都是一個特殊的個體。當我們無法活出我們的特殊性,我們就不復為人,無異於一部機器。但我們如何才能活出我們的特殊性?鄂蘭提出了行動與行為 (behaviour) 這兩個對立的概念。勞動與工作都是有規律的行為,作為一個勞動者,我們只會與千千萬萬的其他勞動者融為一體,根本無法體現我們的特殊性。與之相反,當我們不單單是為了糊口而是為了改變這個世界或者為這個世界帶來新意時,我們就在行動。與勞動相反,行動並不能被任何規律所捆綁,因為行動改變的正正是現有的框架。行動的希臘文為 archein,據鄂蘭的解讀,一度有「開端 」及「開始」的意思。但根據鄂蘭,行動所展開的並不是這個世界或者任何事物的開端,而是行動者這個人自身的開端。行動展開的是這個人生命的故事,而一個人的本質也只能透過行動來展現給其他人看。換句話說,若一個人無法展開或參與任何行動,我們也無從說起這個人是一個怎樣的人,這個人也就等於沒有活過於世上。

正因如此,行動必然伴隨語言。若然沒有語言去詮釋該行動,這行動也就無法展開這個人的故事,而我們也無法確定這是行動而不是一個機械式的行為。亦正因如此,行動必需展現於人前才會變得真確。畢竟,每一個故事都需要其觀眾。對鄂蘭而言,公共空間正正是提供了每一個人在其他人前行動的機會。在一個沒有公共空間的社會,只有當你作出史詩式的舉動時,才能吸引其他人的注意,所以一般大眾根本沒有展現自己的機會。但有了大家都能參與公共空間的時候,每一個人也可以在其他人面前展現自我並一起作出行動。參與政治固然有其工具性,但因為參與政治亦即改變這個世界現有的格局,參與政治是每一個人能夠行動並在其他人面前展現自我的方法。

有不少後來的學者都批評鄂蘭過份把公有及私有領域二分化,忽略了經濟及私人領域中行動的可能。確實,我們也不必全盤接受鄂蘭的理論並貶低各種以經濟手段作出的抗爭行為。但是鄂蘭讓我們更充分理解到 Dossari 的沮喪。在法庭上作出抗命的自辯,是徹頭徹尾的政治行動。自辯者或許無法估算自己的發言會對整場運動的發展或這個世界有多大的影響,但在自辯之時,他就活出了他的自我。他那一刻再不是一隻待宰的羔羊,也不是一個唯命是從的機械人,而是一個確確切切活著的人。Dossari 的沮喪在於他連行動的機會也沒有了。他不論做什麼,也無法展現在任何人的眼前。這也說明了為什麼他會寧願以一死換取行動的機會,並幻想自己的死亡成為他最後的行動,並以屍體訴說他的故事。

香港的在囚者雖然或許無法像曼德拉或馬丁路德金一樣公開自辯或在書信中暢所欲言,但也還未到 Dossari 的境況。從鄒幸彤與法官對法庭的限制的爭辯到何桂藍寄出來的書信,都能看出他們依然勇於並希望繼續在重重限制之中繼續行動。問題是,我們有好好當他們的故事的觀眾嗎?我們有與他們一起行動的勇氣嗎?我們有付出散播他們聲音的勞力嗎?或許在時代變遷與政權打壓之下,香港的「 反抗共同體 」早已轉型。也許我們的共同體現正通過黃色經濟圈以及追逐不同的本土明星所延續。我們也無法預計他們的故事對我們的海外倡議工作有多大的作用。但若然我們這些在牆外留下來的人依然視牆內的手足為我們這個共同體的一部分,若然我們想對抗政府把我們分而治之並消滅公共空間的管治策略,那我們不僅僅是要關心牆內的手足生活狀況,也要把他們視為繼續能與我們一起行動的手足,並把他們的聲音記錄下來,廣傳出去,並認真回應他們的呼喊。

何桂藍於去年九月從獄中以《 當司法淪為政治壓迫的儀式,反抗是否仍然可能?》為題投書明報。以下以她信中的一段文字作結:

政權及為其所用的司法機器正試圖將我從共同體中割裂出來,再透過抹殺我作為個體的存在,否定共同體的存在;若我始終拒絕被抹殺、拒絕自我否定,拒絕成為政權營造恐怖的一部份,透過固守自身,就同時固守了共同體的一部份,令其不至消亡。

自我正是以突破壓迫的姿態去定義,而「 香港」的存在——如果她仍然存在——就是由一個個仍未受威權同化的自我所組成。那個你想見到的香港,並不存在於任何政治人物、抗爭領袖、任何投射對象身上,而是活在每一個認同這個共同體的人的生命當中,是我們每個人的一部份。即使因隔阻而無法感應到共同體是否仍然存在,即使眼見她已破碎成無數相互拉扯的平行現實,要重新找到她,其實,只需反照自身便可。

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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