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讀者:勇武在外,除咗出席集會,可有用武之地?眼見集會人數愈來愈少,如何調整心態?

讀者:我知可能有啲政治潔癖,但有時我會好抗拒做任何同香港相關的事嘅時候獲得實際利益...

鄺頌晴回應讀者,如何回望當時「熱狗」的自己。

讀者:想問點先可以適應到流亡後的生活,每一天營營役役,我唔再喺前線,返到一個較為平靜嘅生活,點先可以好好生活,因為我唔似其他人成日參加集會,或者其他活動,甚至乎有啲抗拒。好似有啲刻意斷開?我都唔知道。
如水編委 — 鄺頌晴:坦白講,我自己去到呢一刻都係未「適應」到流亡嘅生活。

公開的聆訊 (Open Court) 是法治非常重要的一環,羅弼時 1987 年在高等法院頒下判詞:「 法院以至法官不僅要受在席公眾監察,同時亦要受傳媒監督,因為整個社會的知情權可對法院及法官構成規範……受關注的案件及法律程序,更不應限制傳媒報道,否則只會令外界質疑當中是否已偏離一般法律程序」。

我認為問題的關鍵在於「嘗試」,嘗試去影響這些權力的運作,嘗試去改變我們與政府、與其他人的關係。 即使未必可以成功掙脫數據權力的運作,但仍然努力不懈嘗試找方法應對。